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规定》文件要求,我院于2016年4月初实施第二期“本科生导师制”,截至目前导师团队宣讲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导师申请及后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1、“本科生导师制”实行师生互选。学生根据导师宣讲情况,结合自身专业兴趣、学业基础等,填写《太阳集团tyc4633导师制-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主动与拟申请的导师沟通并获得导师同意后,请于6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交于物探楼207祁老师处。
2、学院对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与导师进一步沟通协调,确认最终结果,结果于6月10日前公布。
3、严格执行过程管理,对申请人实行月度汇报及中期、终期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1)对确定相应课题(或目标)并接受指导的学生个人施行月度汇报制度。
学生个人须每月向导师汇报当月课题(或目标)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考核文档(见附件二),由导师对其当月的工作进行考核。对两次未考核合格的学生个人取消参与资格。
(2)课题执行过程中除导师要求的必要的文献、书籍等阅读学习外,学生个人须听取本方向学术讲座如“地空论坛”、“名家论坛”等至少2次/学期,并做听讲笔记。
(3)对所有学生课题(或目标),当年11月末进行中期考核,次年6月末进行结题考核。对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生个人取消参与资格。对结题考核优秀的学生个人予以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4、“本科生导师制”每期实施周期为一年,若导师所指导的学生课题申请到校级及以上级别的科技立项,可适当延长指导时间。
补充说明:
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规划跨专业申请导师;由于工作安排等原因,有一部分老师未参加导师集中宣讲,学生也可与未参加宣讲的老师取得联系,征求老师意见后申请。
太阳集团tyc4633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