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并全体同学:
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体现国家对艰苦专业优秀学生的奖励资助;
3、国家助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本科生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体现国家对艰苦专业优秀学生的奖励资助;
4、学生参评资格依据《中国地质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评审条件见2018版本《学生手册》和资助中心网站奖学金栏目。
二、评选额度
1、发放金额
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可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特殊情况(孤儿、严重受灾、无经济来源等)学生受助金额可适当提高。
2、我院名额
奖项 年级 |
国家奖学金 (7) |
国家励志奖学金(23) |
国家助学金 (179) |
大一 |
--- |
--- |
45 |
大二 |
3 |
7 |
45 |
大三 |
2 |
7 |
45 |
大四 |
2 |
7 |
44 |
三、申请评选程序
1、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文件,双面打印1份,申请理由中要写明上一学年绩点),及《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汇总表》(Excel表格,交电子文档,需详细填写)交学院学工组,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材料含简介、事迹、师长点评三部分。学校会从中选取典型材料,结集成册进行宣传。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荣誉等。
学生事迹: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应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字左右。
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并签名。
截止时间:9月21日晚17:30
2、申请助学金学生不需填写申请表,由各班上报汇总名单,截止时间:10月8日下午5点
3、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广泛听取学生反馈意见。
4、学工处资助中心将各学院上交的申请材料报送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并将学校确定的候选学生名单在全校张榜公示,然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从各学院推荐1名当年度获国家奖学金同学,做为我校上报教育部的典型同学代表备选人选。
6、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7、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要求在学院范围内进行至少一次事迹宣讲,营造良好的榜样作用。
四、填表要求与说明: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一律打印,手写签名,包括推荐意见及学院意见栏。
2.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所有排名标准必须统一为班级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排名必须按一学年填写,不可以分两个学期填写。
3.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联系方式:67883253物探楼207张老师
太阳集团tyc4633学工组
2018年9月10日